谢红副主任赴晋中开展《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7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红率调研组就《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修正工作赴晋中市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开展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昔阳县大寨省级森林公园、和顺县太行山省级森林公园、左权县龙泉国家级森林公园,听取了市、县及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情况介绍,与基层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服务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的情况。
谢红指出,森林公园是自然保护地的重要类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昔阳、和顺、左权等地在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合理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条例修改提供了有益借鉴。要立足我省森林公园工作实际,聚焦体系建设、规划审批、权责划分等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基层林业工作者及专家的意见建议,科学完善法规制度设计,确保条例改得好、接得住、真管用,为全省森林公园事业筑牢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王震、副主任王云龙、省林草局副局长岳奎庆等参加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