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朔州、忻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6年07月21日 关闭

本网讯  7月13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率执法检查组赴朔州市开展《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深入右玉县南山森林公园、苍头河湿地公园等地和平鲁区煤基烯烃项目,实地检查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朔州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15日至16日,检查组还赴忻州市神池县、岢岚县开展了执法检查。

罗清宇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巡视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切实增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全面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消防安全,保证文物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财经委主任委员武志远、环资工委主任郑红、常委会副秘书长陆海峰、研究室副主任李吉云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