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清宇赴忻州市开展执法检查
本网讯 7月22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赴忻州市保德县、河曲县、偏关县开展《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万家寨水利枢纽、中部引黄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农产品加工企业、煤矿等地和多家文物保护单位,实地检查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文物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罗清宇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自觉扛起文物大省政治责任,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利用和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建设高素质文博人才队伍,全方位支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海刚、副秘书长陆海峰,财经委主任委员武志远,环资工委主任郑红、副主任陈耳东参加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