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楠、秦吉军、要建华、王梦华、赵宇宁、刘杰、李燕华、雷杨华、刘学仲、贾青生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晋文、张建军、成堃、李强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