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二号)
《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